近期,网络上有流传某先生的经历,只是简单说他是香港投资移民(文中未提及其夫人是否是),但是夫人想去香港生孩子遭到拒绝......
由于该报道中的一些情况和事实是有出入的,澳新特别在此说明一下,我们自己就有一位客户是持居民身份证去香港生了孩子,所以作为移民行业的专业人士,澳新有必要对此报道进行核实。引用原文中的一句话“他引述当时医院称陈先生并不是永久性居民,故其妻不能预订分娩床位,当陈先生向院方表示曾询问过入境事务处的职员,其妻可预约床位时,院方却向他表示入境处不是他们上级,卫生署才是,他们只据卫生署的指引办事。”
好的,既然文中说了卫生署是直接管理机构,那好,我们就直接找卫生署核实情况吧!
都知道香港各机构效率极高,澳新很方便的就拨通了位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卫生署的咨询电话,得到的回答如下:只要母親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就可在香港私家醫院生小孩. 随后我们还让香港公司的同事打過幾間私家醫院問過, 都是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就可留床位生小孩。
那么对于这篇报道该怎么解释呢?我只能想到一个理由,估计那位主申请人的太太没有申请香港投资移民,没有香港身份证。而那主申请人亦不是香港永久居民,所以不可带太太来香港生小孩。
备注:因为很多客户当时办理时可能是单身,或者婚姻发生了变化,那么新增加的配偶是需要以受养人的身份重新申请香港居民身份证的,如果未申请,仅仅凭先生是香港居民当然不可以去生,除非先生是香港永久居民。